2025 – 12 – 06 QT 約書亞記 14:1~15

約書亞記 14:1~15
14:1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面。
14:2 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
14:3 原來摩西在約但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只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利未人。
14:4 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所以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但給他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
14:5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
14:6 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
14:7 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意回報他。
14:8 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14:9 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14:10 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
14:11 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14:12 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14:13 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崙給他為業。
14:14 所以希伯崙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14:15 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中最尊大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書 14:11 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3. 默想分享 (1)v1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上帝指定負責主導「分地為業之人」,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利亞撒是亞倫的第三個兒子(出6:23),在亞倫的長子拿答和次子亞比戶因獻了不潔的火而被神擊殺後,以利亞撒就成為了亞倫的繼承人,後來接替了大祭司的職份。在分配土地的事上: 一、政治與宗教上的權柄:大祭司以利亞撒必須負責「憑烏陵的判斷」向約書亞指示神的旨意,所以約書亞和以色列全會眾「都要遵以利亞撒的命出入」(民27:21)。他可能負責主持「拈鬮」(v2),代表著「宗教—神的旨意」。而約書亞則代表了「政治—軍事領袖」,分地由二人共同主持。這顯示分地不是一場政治分贓,而是一個神聖的立約過程。
二、遵行神的旨意:在論及約但河西九個半支派分地的過程中(約14章~21章),「拈鬮」這個詞(原文goral)共出現了20多次,也是照著神吩咐摩西的方式(v2)。「鬮」原文是「抽籤用的小鵝卵石」,對於世人來說,「拈鬮」是無奈地把事情交給命運;而對於神的百姓來說,「拈鬮」是主動地把事情交在「耶和華面前」(18:10),接受神的權柄和管理。「拈鬮」在聖經中未清楚解釋它進行的方式,在舊約聖經中偶見:「在特定情況下,被用來尋求神旨意的工具」。在當時候這表明土地的歸屬最終是由神的旨意決定的,而非出於人意。在舊約中上帝用「拈鬮」方式來決定重大事情,但在新約時代我們有聖靈內住,神是又真又活的神,就已廢掉了這種方式,包括「烏陵與土明」或「掣簽」,而改以神的兒女可以由「禱告與察驗」的方式來尋求神的旨意。
三、v3約但河東「二個半支派」之地,是由人自己作出的決定,而非出於神的旨意。只能靠人自己來籌劃,所以上帝沒有介入。但是約但河西九個半支派之地的分配,是出於神的旨意,神自己會呼召、安排。
四、v3~4 特別重申利未支派沒有地業,因為他們要在城邑中專心事奉神,但給他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同時解釋了約瑟的子孫分為「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所以最終也補足了12個支派的數目。
(2)v6~15 這段經文特別記載了「迦勒」的請求與信心的見證。首先來看迦勒的背景: 一、v6「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基尼洗人原是迦南地的外族人(創15:19),後來歸化入猶大支派。這顯示了迦勒對神的信心超越了血統的限制。
二、迦勒與約書亞當初都是摩西派出去的12個探子之一(參民13:1~14:24)。當年因為他們二人對神堅定的信心,力排眾議,所以神允許他們二人最終得以進入應許之地。上帝對迦勒的正面評價:「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民14:24)迦勒來見約書亞:
一、先是回顧與見證歷史(v6~8)
二、然後支取上帝的應許(v9):「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三、自述神的恩典與保守,使自己到如今依然「剛強健壯」(v10~11):「現今我八十五歲了,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四、爭取攻打希伯崙山地(v12):在以色列為了分配迦南地而開始拈鬮之前,迦勒要求分得40年前摩西所應許的希伯侖地(申1:36、38)。關於希伯崙— (一)「這山地」,指迦南地南方的希伯侖,是他40年前作探子見過的地方(民13:22)。希伯侖舊名「基列亞巴」(14:15、創23:2),又名「亞巴」(14:15、21:11、創35:27),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葬在此(創23:19、25:10)。後來此城劃歸猶大支派,成為利未人城邑(21:11),又成為六座逃城之一(20:7)。迦勒自己住在屬城的郊區(21:12)―《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二)迦勒求的不是平原肥沃之地,而是最難攻打的「山地」—「希伯崙」:「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v12)希伯崙在約書亞分地的當下,尚未攻下來,迦勒倚靠:神過去的應許、神如今的恩典保守:「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以及對神堅定的信心:「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爭取攻打這地。
v13~15 因著迦勒寶貴的屬靈特質:「因為他專心跟隨耶和華—以色列的神」(v14),他信心的堅持:向約書亞爭取這地;又願意在年長之際,不是選擇「躺平」,而是「繼續爭戰」,終於得著了約書亞的祝福(v13),得了希伯崙為業(v14),並且爭戰得勝—「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v15)。
4. 今天的回應 在新約時代,耶穌對門徒的呼召,就是「撇下一切所有的來跟從主」。其實早在舊約時代,迦勒就已成為了神的門徒:「專一跟隨耶和華」。什麼是「專一」?其實就是「堅定相信神的話」。以色列人很容易受到環境與他人的影響,隨波逐流,但是迦勒相信的從來不是外面的環境:敵人的高大、城牆的堅固、自己的年紀…這些難處,而是「神的應許、神的話」必要成就,這就是「真信心」,也是「專一跟從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