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11 – 22 QT 約書亞記 7:16~26

約書亞記 7:16~26
7:16 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是猶大支派;
7:17 使猶大支派近前來,就取了謝拉的宗族;使謝拉的宗族,按著家室近前來,取出來的是撒底;
7:18 使撒底的家室,按著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
7:19 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
7:20 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
7:21 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
7:22 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干的帳棚裡。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銀子在底下。
7:23 他們就從帳棚裡取出來,拿到約 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裡,放在耶和華面前。
7:24 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
7:25 約書亞說:「你為什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
7:26 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直到今日。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書 7:19 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
3. 默想分享 (1) 進入迦南得地為業,照人的想法,我們的仇敵當然就是迦南民族,而且只能是他們。但是屬靈的原則,與世俗的原則不同。對神而言,迦南人根本算不上祂的仇敵,因為除滅他們只需要上帝「一句話」的事情。其實上帝大費周章、苦心婆心、用心良苦。陪伴以色列民遶行曠野 ,與他們同在,陪他們打仗,重點並不是迦南仇敵,也不是迦南美地,上帝的焦點只有一個,就是在整個過程之中,塑造以色列百姓成為聖潔順服的子民、合用的器皿,成為上帝榮耀的彰顯,祝福萬國的導管。在今天的經文中,仇敵不是迦南人,而是「人的罪」,而且是「神兒女們中的罪」,這罪會連累整個「教會群體」,即使其他人看不到,但是上帝無法容忍,視而不見。
v16~21 神要引導約書亞找出「罪惡的源頭」,卻不直接指出是什麼人犯了罪;而是費時費力地按著支派、宗族、家室、個人層層過濾,終於將揭穿了亞干隱藏當滅之物的罪行。在糾出亞干的過程中,舊約聖經所使用的方法是「掣籤」(即抽籤)。 約書亞照著神的指示,清早起來,用抽籤的方法逐一排查。從支派(猶大)、宗族(謝拉)、家室(撒底),最後到個人(亞干)。這整個過程,相信上帝是給全以色列百姓一個機會教育,不要以為「沒人知道」,原來神掌管萬有、鑑察一切。神是—「鑑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17:10)。神不是要我們懼怕而遠離祂,而是敬畏而愛祂,肯聽從神的話,這才是神真正的目的。
當亞干被指認出來之後,他只好認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v20~21)解經資料將亞干犯罪分析如下:
一 、我看見(眼目的情慾):美好的示拿衣服(巴比倫的貴重外袍)、銀子、金子。
二、我就貪愛(內心的私慾):貪婪發動。
三、便拿去了(行為的罪):採取行動。
四、現今藏在…(隱藏罪惡):試圖掩蓋,欺騙神和人。
(2)v22~23 既然人證(亞干的口供)和物證(搜出來的贓物)俱全,罪證確鑿,罪行被公開放在耶和華面前。約書亞必須執行審判與刑罰,對所有百姓「機會教育」,引為借鏡,警惕不可再犯。 一、家族連帶受累:「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 」除亞干本人之外,他的全家(子女)和所有財產都被帶到行刑地。這讓我們想到因為喇合一人的信心,喇合全家都一起蒙恩得救。但也因為亞干一人的悖逆,亞干全家都要遭難。對於他的兒女是否一同被處死,解經家有不同看法。有些人認為他們可能也參與了藏匿(知情不報);但也有可能,上帝在教導祂的兒女們,不能只有獨善其身,我們個人與家庭是連結的,甚至與家族社會都是連結的。這樣我們才能相互勸戒、勉勵行善,這也是今天教會群體的功能。亞干連累的不僅是家人,也連累了民族,因為罪是有傳染力與破壞性的,讓我們更留心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二、審判的手段:「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v25~26)
三、審判的結果(v26)
(一)「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他的烈怒」:上帝的審潔和公義得到了滿足,聖約的群體重新恢復了與上帝的關係。
(二)「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直到今日」 :亞干的教訓是慘痛的,但神允許這事發生,又讓「亞割谷」這個名字世代流傳下去,最終是要使人歸向祂:「亞割谷必成為牛群躺臥之處,都為尋求我的民所得。」(賽65:10)、「她從那裏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何2:15)
4. 今天的回應 亞干在以色列民中,一起親身經歷了上帝許多大能的作為,照理來說應該要更加敬畏神、聽從神的話。沒想到一時眼目的貪婪,使他藐視神的話,存著僥倖心裏明知故犯。如同夏娃「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求主幫助們,定睛仰望主,不見一人,只見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