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09 – 26 QT 羅馬書 10:1~13
羅馬書 10:1~13
10:1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10: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10: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10: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10: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 基督來;)
10: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10: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 傳信主的道。)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0: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0:12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 人。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10: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10:9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3. 默想分享 (1)v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保羅曾經對神有熱心,卻沒有「真知識」,結果就是自以為是,熱心逼迫神的教會:「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腓3:6)真知識就好像方向,比賽的時候如果方向搞錯了,那就變往反方向跑,白忙一場,白活一生。以色列人的熱心是什麼?其實他們的對象也不是神,而是宗教、是律法、是儀式…,他們把宗教當成了神,把守律法當成自己的義想要討好神,這和台灣其他民間傳統宗教有什麼兩樣?都是在靠自己的大發熱心,積功德、行律法、守儀式,但方向全都跑錯了。v3「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想要立自己的義,說穿了就是驕傲,想要靠自己稱義,不肯接受上帝的救法:因信接受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義。因為這對許多人而言,很多人無法相信自己在神面前是「全然敗壞、無法可救」,所以人拼命還想要靠自己「自救、修行、努力」—「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就與神無分了。
v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這句話的直接意思就是「基督終結了律法」,基督就是「律法終結者」。這並不是說耶穌「廢掉了律法」,剛好相反,耶穌反而更堅固了律法。神的方法就是廢掉人老我肉體的努力,因為永遠靠自己無法達到義的標準。所以當我們信靠耶穌、得到了聖靈,就能夠因為神在我們裡面的工作,而從心裡遵行律法的精意,不是只用肉體遵行律法的外表。所以信耶穌就更堅固了律法;信耶穌的人更能活出律法的要求。「基督是律法的終結者」,意思是基督要一舉、徹底的停止這世上所有人(不只是猶太人,也特別是猶太人)那種想要用自己的肉體、行為來遵行上帝的字句,而覺得自己是好、討了神喜悅的這種事情,使所有信耶穌的都得著義。我們信耶穌,得到白白加給的義袍、得到聖靈,使我們也能遵行。神的方法對於驕傲的人無法理解,無法接受,唯有真正得救的人,能夠接受神的方法。
(2)v5~8摩西律法的要求,人若要行律法稱義,必須「守全部的律法」,因為只要在一條上跌倒,就等於是全部跌倒。所以舊約「因守律法稱義」,證明是世上無人能行。唯有接受「因信稱義」,接受耶穌為我們道成肉身,為我們死裏復活,接受耶穌為我們完全了神公義的要求,又把義袍賜給我們,白白稱信他的人為義。v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猶太人驕傲自以為是的是他們有律法,他們也遵行律法,沒想到的是他們無法靠律法得救,只有「因信稱義」的道理,賜給一切相信神的人,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能夠無條件領受這個道理,沒有分別。
v9~12信主之法,就是接受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贖大工,我們白白接受,就是相信,就可以稱義。這裏講的「心裏相信、口裏承認」,是許多基督徒最熟悉的經文了,只是我們讀聖經是讀整本聖經,徒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所以「心裏相信,口裏承認」,與我們真實的悔改己心,藉著洗禮承認信仰,都是並行不悖的。有不少人用這節經文來規避洗禮,實在是沒有必要。其實在新約時代的「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當時的背景與現在大不相同,倒與回教國家比較像。就是當一個人口裏承認要信耶穌的時候,可能面臨下一秒鐘的就是受逼迫與殉道,比受洗更加劇烈。所以「心裏相信、口裏承認」,我們千萬不要把它解讀成為一種表面工夫,作作樣子。而是完全的信靠,神所說的一切話語,並且願意倚靠聖靈,活出悔改的生命與行為。不過這全都是聖靈的工作,我們與神同工,唯有聖靈才能感動罪人真正的悔改信主!
4. 今天的回應 以前總以為「心裏相信、口裏承認」就能信主,是件十分容易的事。但是這麼多年觀察下來,竟發現身邊有些自以為「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甚至受洗與聚會、服事、奉獻的基督徒,後來因為一些事情上帝沒有照著我們的期待垂聽,就信不下去了,甚至離棄基督信仰,改拜其他偶像。到底一個基督徒心裏相信的是什麼?口裏承認的是什麼?我後來發現許多人不讀聖經,不明白真理,他們相信與承認的,是一位可以滿足他們一切慾望、解決他們一切難處,並且照他們期待而存在的「基督偶像」。這種福音令人觸目驚心,因為不是叫人得救的真福音,而是不能得救的「另一種福音」。雖然我們信主一開始的動機或許是錯誤或不單純的,但總是希望隨著信主開始好好讀經禱告,心意更新而變化,不斷悔改交出生命主權,我們能夠認識「整本聖經所啟示出來的神」,而不是「自造偶像」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