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09 – 07 QT 羅馬書 3:9~20
羅馬書 3:9~20
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 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3: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3: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3: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3: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3: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3: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 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 罪。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3. 默想分享 (1)不管是一向自居上帝選民的猶太人,或是外邦人,同樣「都在罪惡之下」(v9)。所以猶太人喜歡拿自己跟外邦人比,其實就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同樣都是該死的罪人,都在上帝面前不及格(達不到義的標準),有什麼好比的?v9~20保羅這一段話,徹底的擊碎了猶太人自大驕傲的謊言:「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如果有任何人還是不服氣,保羅就繼續解釋,所有罪人在神面前真實的光景:「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這些經文引用詩篇14、53、5;太15:11、路7:20~23…,講到世人全然敗壞,心中詭詐,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可能不少人覺得自己還不錯,那是因為我們喜歡找其他人比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卻不知道,對上帝而言,這世上沒有一個義人,就算我們認為再好的人,也完全無法倚靠好行為能在上帝面前達到稱義的標準:賽64:6「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只能說世人若無聖靈光照,就真是全然無知,全然敗壞、無法修補,只能砍掉重練(治死老我,聖靈重生)。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實在需要經歷到「聖靈光照」,才能看清楚自己在靈裏的敗壞,才能夠因神的話語感到「扎心」,才能夠有真正的悔改與得救。我們可以對人傳講罪得赦免的福音,但真正能夠光照一個人叫他看清並且承認需要罪得赦免的,完全需要倚靠聖靈的工作,與罪人悔改的回應。
(2)v18「他們眼中不怕 神。」不怕神,就是「不敬畏神」。不敬畏神,始於我們不認識神,也不相信神,不肯聽從神所說的話。人什麼都怕,怕死、怕苦、怕病、怕沒錢、怕別人的眼光…,就是不怕神。其實如果我們肯真實的敬畏神(怕神),我們就什麼都不必害怕,活在神的平安喜樂之中。為什麼不怕神?因為人想要當神,想要凡事靠自己,想要凡事自己作主,所以人不想讓出生命主權,不想要被神管,這就是不怕神,不知道神的威嚴與審判。其實罪人一切的罪,都是「離棄神」必然的下場,都是「不把神當神」所結的惡果。一個敬畏神的人,必定是認識神,知道神的慈愛與公義,神的審判與主權。而甘心謙卑願意交出生命主權,忠心跟隨神走生命道路的人。這樣的人,知道離了神,我們什麼都不能。所以悔改的第一步,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改變行為,而是先接受耶穌赦罪之恩與神和好,因信稱義;然後天天持續倚靠聖靈治死老我,活出基督,我們才能夠開始走上成聖的道路。
v19~20「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前面說過,神賜人的律法包括賜給猶太人的聖經,也包括神從前放在外邦人心中「良心的聲音」。所有當審判的日子,沒有一個人有藉口說自己是無辜的,是無罪的;也沒有一個人能夠誇口自己的好行為可以得救。我們稱義的道路,唯有因信稱義,就是以信心接受耶穌的拯救,來正確的回應神的話語,或是在沒有律法的歷史裏,如何正確回應我們良心的聲音。
4. 今天的回應 「他們眼中不怕神。」(v18)人會犯罪作惡,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敬畏神」,內心藐視神的公義與管教,以自我中心衍生出種種的惡行出來。但是敬畏神並不是要我們遠離神,而是相信並且喜愛神公義聖潔的屬性,反而更加親近神,連結於神,我們才能帶來生命的轉化與改變。耶穌拯救賜給我們的新生命,應當是「恨惡罪、喜愛聖潔公義的新生命」,我們需要靠著聖靈,用一生去追求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