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09 – 04 QT 羅馬書 2:1~16
羅馬書 2:1~16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 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 的審判嗎?
2: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出他公義審判 的日子來到。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2: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 法受審判。
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 己的律法。
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 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2: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3. 默想分享 (1)今天這一段經文,也是經常被錯解的一段經文。先來看這段經文的背景,羅馬書第一章是寫給外邦人的,第一章21~32節,保羅特別斥責外邦人的罪狀:一、故意不認識神,拜偶像;二、因為不認識神,而在性上面放縱;然後,三、再加上諸多的小罪(參康來昌牧師)。到了第二章,則是寫給猶太人的。因為猶太人一向有著驕傲自大的問題,就是自以為天子驕子,神的選民,自以為擁有律法而比別人優秀或聖潔,而經常看不起外邦人。所以保羅先在第一章說明外邦人都在神的定罪之下,然後在第二章也把猶太人列入神所定罪的對象。警告猶太人這麼喜歡去審判定罪外邦人,卻不知道自己也是落在神的審判之下。「論斷、審判、判斷」並不是壞事,因為神要我們凡事學習正確的分辨、判斷,我們才能夠做出正確的決定。
康來昌牧師:「當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那重點在於:第一,我們不要把自己當作神一樣,論斷、定罪別人,這是最重要的。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只有上帝能看到真正的對錯,能作最正確的判斷。所以我們在判斷的時候,一方面要謙卑,想到自己的有限,和自己不是神。……第二,要把自己當作一個蒙恩的罪人,使我們在作判斷的時候是除掉罪惡的。……耶穌是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弟兄眼中的刺。因此,是非、對錯、善惡的判斷是需要有的。……所以論斷本身不是一個錯誤;但當你自高自大,自以為是神,或忘記自己是蒙恩的罪人,也不知道自己眼中有梁木,就論斷別人,那真是淒慘了。因為,你非常清楚什麼是對錯,而你自己所行的跟別人一樣,你就是在定自己的罪。」
我們想到創世記要吃生命樹的果子,不要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這裏的重點決不是說我們不要分別、判斷是非善惡,而是說我們不能在「離開生命的源頭,就是神的情況下,憑自己來判斷」。一切的判斷、審判、分別是非善惡,都必須求神賜給我們智慧的眼光,從神的角度來看一切,我們的判斷才會是正確的。離了神,我們所看、所思、所行,就全都是錯的,甚至連離開神就是最大的罪惡。所以為什麼當所羅門王向上帝承認自己的有限,求神賜給他屬天的智慧能夠來管理國家人民的時候,神會如此的喜悅,並且賜下更多的祝福。因為我們一切的智慧、判斷、決定,都必須從神而來。就如同耶穌曾說過的話:「「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30)聖子尚且如此,又何況我們呢?
(2)v4「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神的審判,先從神的家中起首,所以教會要先受審判,因為神多給誰的,就向誰多要。我們千萬不要把神的慈愛當作基督徒放縱私慾,追求自我中心的擋箭牌,這就變成了「藐視神」。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都是為了領我們悔改。悔改這個詞很多人以為專指行為,其實最重要的悔改,第一步永遠都是趕緊隨時來到神的面前,藉著基督的寶血與神和好。我們必須先與神和好,才能領受聖靈的幫助改變生命與行為,千萬不要顛倒過來,以為我們必須先靠自己把行為變好,才敢來找神,因為靠自己永遠沒有那一天,因為我們永遠不可能靠自己可以變好。
所以悔改指的是因信稱義,因耶穌的拯救我們先與神和好。千萬不要自作聰明,遠離神的幫助還想要靠自己變好,結果就是越來越糟。v5「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同樣地,剛硬不悔改,指的就是不肯倚靠耶穌來到天父的寶座前,蒙恩惠、得憐恤,反而遠離神走宗教律法的道路,不走聖靈治死老我的活路,那麼恐怕將要面對「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2)v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為什麼不是照個人的信心?而是行為來審判?其實信心必須要有行為,因信稱義是入門,但是信心沒有行為仍是死的,是假的信心。我們靠信心得救,就靠聖靈結出悔改生命的果子,由裏到外生命行為真實的改變,這是不衝突的。一個人的信心如果沒有在外面的行為上有所改變,他就是說謊的。
v7~8「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基督徒到底要追求什麼?名、利、財、色、富貴、地位、名聲…,都不是,我們在世上追求的就是「神的榮耀、尊貴、永恆的獎賞」,簡單說,我們追求的就是「神自己」,追求讓神活在我們裏面,活出基督、這樣的人,神就以「永生」報應他們。因為他們饑渴慕義,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神就大大充滿他們,必得飽足。相反地,人若一心追求結黨(自己的王國),不順從真理(就變成順從私慾、不義),神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神的審判,對惡人而言是懲治、刑罰;對義人是獎賞。義人或惡人,最重要的是信心,是順服,是倚靠聖靈,我們一切都是領受,都沒有可誇的,就看我們到底在乎什麼?到底倚靠什麼?
提到論斷(審判)的功用,絕不是被用來指責別人好高舉自己像神一樣的地位,而是謙卑看待我們信主和不信主的人都一樣要面對上帝公義的審判。罪人的論斷(判斷)因為老我的私慾,經常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樑木,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刺,所以我們的判斷經常都是偏頗的。複習綜整「何為正確的論斷(判斷)」,第一個:求聖靈光照賜下智慧,從神的眼光來看清真相;第二,論斷(判斷)的目的是為要「除掉罪惡」,也包括自己的罪惡,所以我們一切的判斷必須謙卑,因為我們自己也要被神論斷(審判);第三,我們活在世上神也賜給我們論斷(判斷、審判)的權柄,如父母對兒女、老師對學生、老闆對於職員、法官對被告、警察對違法之人…,我們每天都會遇到需要「查明真相、作出判斷」的情況,所以論斷(判斷)不是壞事,反而是必要之事。論斷的問題不在判斷於這件事,而在於判斷之人的心態是否正確?是否尋求神的智慧幫助,還是自我中心?是否謙卑意識到自己同樣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還是自高為神?一切的判斷查清真相都是為了要除掉罪惡,而不是包庇私慾活在罪中?求主幫助我們!
猶太人喜歡論斷(審判)外邦人,認為自己的民族高人一等,這種民族的優越感,是自我中心,是老我作大,是驕傲無知。保羅接下來說,將來有一天,每一個人都要站在上帝面前接受審判,不管是外邦人,或是猶太人;不管是有律法的人,或是沒有律法的人;甚至講難聽一點,知道律法的人卻還明知故犯,罪加一等。(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對於有律法的人,神就用律法來審判他們:「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8)我們讀神的話語,不是為了得到聖經的知識,而是為了得著力量能夠遵行神的話語。一開始的動機方向如果偏差了,整個生命就會走錯了,不是走生命的道路,卻是走宗教的道路;神對文士法利賽人嚴厲的責備,就是他們讀聖經,卻得不著永生,得不著神的生命,離神更遠。
(2)v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這句括乍看之下好像與「因信稱義」衝突,其實是要完整的讀聖經,知道我們信主一定是先從「因信稱義」入門。但是因信稱義一點沒有抹殺我們遵行神話語的責任,而是透過聖靈的大能,把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我們因信稱義,是為了得著聖靈的幫助,讓「神的靈」與「神的話」天天來塑造,來改變我們老我敗壞的舊生命,活出新造的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所以如果一個真正信主的人卻沒有在生命行為上有所改變,那麼這人的信心與得救是有問題的。今天許多信主的基督徒活在自我中心裏面,不想被改變,所以不想讀聖經,或用私意扭曲聖經。不被聖靈塑造,反而企圖重新塑造心中的上帝來符合自己的期待。在外在行為上追求宗教上的儀式與要求,卻未曾活出改變生命的大能,這些都是走偏了信仰之路的結果。若是不肯悔改,神有一天必要用祂純正的話語來審判我們。
v14~15「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至於沒有律法的人,就如在耶穌以前活著的人,或是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神就用所賜給世人的良心來審判他們。良心是神放在每一個人心裏面判斷是非善惡基本的聲音,而且是普世共有的。即使人因為罪性良心逐漸失去正常功能,但我們相信神必會以公義公平來審判萬民的。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的QT,給我二個提醒。第一就是我們每個人活在世上,不是一味追求滿足世上短暫的自我慾望,而是儆醒活著預備接受將來上帝公義的審判與獎賞。第二就是審判我的標準根據,就是神所說的話,就是這本聖經。神賜下聖經的目的,原來是為了要幫助我更認識祂、得著力量活出新造的人生,追求永恆不能朽壞的冠冕。但若我們把神賜給我們聖經的目的搞錯了,不是漠不經心,或純粹是為了知識研究,甚至為了向別人炫耀,那麼聖經帶給我們的將是審判,而不是獎賞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聖經能賜給我們豐盛的新生命,也能審判我們閒懶不結果子,或是明知故犯,我們真的很需要神的提醒與恩典,度每一天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