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08 – 17 QT 以西結書 18:21~32

以西結書 18:21~32
18:21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
18:23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
18:24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麼?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
18:25 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麼?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麼?
18:26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18:27 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
18:28 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18:29 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麼?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麼?
18:30 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
18:31 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
18:32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結 18:30 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
18:31 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
18:32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3. 默想分享 經文背景:結18章因為一個在民間流傳但是引到錯謬道路的俗語,引發百姓找藉口來脫罪(怪罪祖先),所以上帝跳出來澄清什麼才是「真理」。在前半部分(v1~20)確立了「個人責任」的基本原則(誰犯罪誰死亡,父子罪責不互通)之後,後半部分進一步探討了這個原則的動態應用:如果一個人的生命軌跡發生了改變,結果會如何?這引出了關於悔改與墮落的深刻教義,並最終以耶和華上帝充滿憐憫的呼喊作結。

(1)v21~24 把審判原則從父與子的關係,推廣到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首先,一個人不必永遠被罪轄制,惡人若是離惡回轉,就「必定存活,不至死亡」(v21),「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紀念」(v22)。「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這並不是因為將功補過,而是因為神的憐憫。神並不喜悅惡人死亡(v23、32),卻「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v23;路15:;提前2:4),所以用恩典遮蓋了悔改者的罪孽。不但如此,祂還以「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2:4)給人提供悔改的機會,因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其次,一個人也不能永遠躺在功勞簿上,義人若是離善行惡,就「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v24),「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紀念」(v24)。這並不是因為功不抵過,而是因為神的公義。行善只是人當行的本分,既不能用來賄賂神、也不能交換賞賜。因為連行善的能力都是神所預備的恩典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所以,一個離善行惡的人,必須為濫用恩典接受審判(太25:26~30),但並非指重生得救的人還會再次滅亡。—《聖經綜合解讀》

v25、29 「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再一次上帝為自己的公義來辯護—「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v25~29),猶如先前神澄清錯謬的俗語一樣,讓百姓反省是神的道「不公平」,還是人的道「不公平」—「我的道豈不公平麼?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麼? 」(v25)。

當百姓聽到上述原則後,他們竟然抱怨說「主的道不公平」。罪人總是以「自我為中心」,在罪人的眼中,只要不符合「我的想法」.就是「不公平」。因此,一千個人可能有一千零一種「不公平」的標準:
一、有些人把自己的失敗歸咎為「社會不公義」、或者替祖先承擔惡果(v2),所以認為「主的道不公平」。
二、有些人覺得自己一生愛主、只是有失晚節,事奉的功勞卻被神一筆勾銷(v26),所以認為「主的道不公平」。
三、有些人看到別人一生作惡、卻在最後一刻浪子回頭,就會覺得自己一生枉然敬虔(v27~28),所以認為「主的道不公平」。 ……—《聖經綜合解讀》

(2)v25~28上帝的回應是,祂的道才是真正的公平,而百姓的想法才是不公平。祂再次重申了那兩個原則:
義人轉離義行必死亡。
惡人轉離惡行必存活。
以此證明祂的標準是完全一致且公正的。上帝的公平在於:祂總是根據一個人當下的真實光景來對待他。 這給了罪人悔改的機會,也要求義人持守到底。

罪的後果一定會影響後代,所以神宣告:「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但是,每個人受審判都是因為自己的罪,並不是替悖逆的父輩受苦,因為神的旨意是「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24:16)。因此,無論是「原生家庭」、還是「批判種族理論」,都是罪人諉過飾非的理由。信徒既不能把個人的責任推卸給團體、制度或社會,也不能把自己的失敗歸咎于家庭、祖先或環境,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17)。人性都喜歡把自己的過錯合理化,並且竭力將責任推卸給他人。但神的審判是公義的,祂給了每個人選擇的自由和機會,所以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神「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v30)。因此,在任何一個失敗的團體裡,個人都有機會得救(v27~28);在任何一個失敗的教會裡,基督仍在呼召得勝者(啟3:20~21)——「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3)。—《聖經綜合解讀》

在駁斥了所有藉口和抱怨之後,上帝發出了整章最核心的呼召—「悔改的呼召」。 一、「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v30~31)—悔改!這是唯一的出路。悔改的第一步,就是除舊,回頭離開,拋棄一切罪惡的過犯行為。

二、「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v31)悔改的第二步,不僅是外在行為的改變(拋棄罪過),更是內在生命的更新—「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真正的悔改,不僅是外在行為的改變(「拋棄罪過」),更是內在生命的更新——「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活潑的生命》—「要更新你們的心與靈」;《聖經綜合解讀》—「這是比喻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

我個人參考網路解經,認為在人心裏賜下新心、新靈是聖靈的作為,但同時我們也有責任需要「明白真道、倚靠聖靈」,保守自己活在真理與神的愛中,這是人的責任。「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並行不悖,神賜下恩典,但是人必須以自由意志與行動來回應上帝愛的呼召,立志尋求內心的徹底更新,萬事互相效力,使愛神的人得益處—「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v31~32「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這是上帝最終的呼召與邀請,道盡了上帝的傷痛與憐愛。祂彷彿在說:「生命與死亡的選擇權在你們手中,我已指明了生的道路,你們為什麼偏要選擇死亡呢?」死亡,成了人自己頑固選擇的結果。這裏再次彰顯了上帝的旨意與本性:祂不喜悅死亡。祂的最終心意,是用一個充滿恩典和迫切的命令來總結:「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4. 今天的回應 從人類始祖亞當夏娃開始,就不斷喜歡給自己的過犯「找理由」。亞當:「都是你賜我的女人害我…」、夏娃:「全都要怪蛇騙我…」我們:「都要怪我的祖先和父母…」、「都要怪我出身的環境和國家…」、「都怪上帝,為什麼造我…」。包括我自己,從小到現在,這些藉口已經用了無數遍,因為推脫責任,會讓自己舒服點,但是無法解決問題,甚至會因為藉口繼續在罪惡與錯誤中持續打滾。約瑟的兄弟出賣他,大衛的父母輕視他…,但是他們可以選擇活出不被限制的新人生。今天的經文,實在給我們每個人當頭棒喝,與其怪東怪西,不如「坦然無懼」、趕緊來到上帝的施恩座前,領受得救與得勝的恩典與憐憫,好叫我們「早早飽得神的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