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06 – 08 QT 民數記 35:1~8

民數記 35:1~8
1 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
2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3 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
4 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
5 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7 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
8 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民 35:2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3. 默想分享 (1)上帝不但鉅細靡遺地劃分了應許之地的地界,還制定了分地的原則,以及執行的領袖人選。不但如此,神也顧念利未一族的需要:
一、v2~5 重申上帝為利未人預備城邑的規定,12支派要從所得為業之地中分出城邑給利未人居住,城四圍的郊野作為牧養牲畜及安置財物之用。(v2~3)。
二、每座城的郊野範圍,從城牆起量一千肘,並在東、南、西、北四方各量二千肘,城在正中,這些郊野歸利未人所有。(v4~5) 三、利未人共得48座城,其中6座為「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其餘四十二座為普通城邑。(v6~7) 四、各支派按所得產業的多寡分出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支派多給,人少的支派少給,體現公平與比例原則。(v8)

(2)利未人是被上帝特別揀選歸祂自己,要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專門辦理帳幕的事。他們沒有自己的產業,因為上帝要親自成為他們的產業。利未人專心事奉神,沒有分得土地產業,而是住在各支派中,靠以色列人奉獻的十一奉獻生活,這樣安排使利未人能分散在全國各地,教導百姓律法,維護以色列的屬靈生命。根據一些解經家的解釋,沒有一個以色列人所住的地方離開利未人的城邑超過10哩的。以色列之所以被上帝棄絕,其中一個理由就是利未人在教導律法上失責。

上帝規定要把以色列十分之一給上帝的奉獻歸給利未人(利未人的十一歸給祭司)。利未支派正如當初雅各為他們祝福中所預言的:要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創49:5~7)。12支派共分給利未人48座城,但不是按照1支派4座城的方式,而是人多地大的支派多分配一點,人少地小的支派少分配一點。

6座逃城的設立,是為誤殺人命者提供避難之所,體現神的公義與憐憫,也預表了基督的救贖(詳見35:9~34)12支派(包括約但河東的二個半支派)並不是用平均分配,而是按照人口與土地來分配給利未人城邑郊野。神國度的原則與世人不同,世上的人認為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於他自己的,所以會斤斤計較,誰也不肯多給一點。但是神國度的原則總是得越多的人,要主動更多的給出去幫助那些沒有的,或是較少的人。

4. 今天的回應 雖然新約時代神仍呼召全時間服事的工人,但與舊約不同的是,不分全職帶職(有人稱帶職為雙職),人人皆為君尊的祭司,也都是被分別歸主的「屬靈利未人」。因為即使我們不是全時間服事的工人,但每一個人一定都是門徒、是宣教士,要在我們的家庭、職場、學校、生活圈中見證基督,活出基督、傳揚福音。新約全時間的工人不像舊約,是代替百姓服事神的人,舊約一般以色列人把宗教服事的工作交給祭司與利未人,但是新約不是。新約時代的全時間服事工人,不管是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教師,他們主要職責是「成全聖徒、各盡各職」,也就是要裝備訓練「每一位基督的門徒」,都能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見證與回應使命。而不是讓每一位基督徒退化成為「禮拜徒」,只是奉獻然後讓少數全時間工人來替他們在教堂中服事上帝,這是舊約的觀念與作法,卻不是耶穌或保羅活出來的見證。求主幫助我們不要在新約中走舊約宗教的回頭路,而是每個人好好讀經明白自己的使命,向主交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