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 12 – 26 QT 啟示錄 20:11~15
啟示錄 20:11~15
20: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20: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啟 20: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3. 默想分享
(1)v11~15主題是最後的審判—「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一些學者認為在末世中有二個最重要的審判:
一、基督台前的審判:審判的對象是得救的基督徒,審判的內容並不是為了救恩或是罪惡,而是對每位已經得救的信徒一生工作的鑑定和賞賜—
「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14:10~12)
「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9~10)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林前9:25)
v12「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有學者認為除了得救的信徒除了必定會名列「生命冊」之外,尚有「案卷」記錄信徒一生的言行記錄(參考但以理書7:10),在神面前都要赤露敞開。神根據案卷來審判信徒一生的果效,目的是為要揀選「得勝者」進入千年國度與主同坐席、同掌權、同得榮,「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v4)。
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審判的對象是沒有得救的人,也就是名字並沒有記錄在「生命冊」上的世人。在v10中神已將「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處理完魔鬼,接著上帝要審判歷史中所有的世人,已死的人都要復活接受審判(v13),審判的地方就是在白色大寶座前。在啟示錄共計提到六次「生命冊」。「生命冊」乃是記載有關生命相關事件,對象不論是貧賤或是富貴,都要記錄下來。但只有堅持信仰到最後的人,才能在生命冊上留下名字。凡是名字沒有在生命冊上的,就要與魔鬼一起進入永恆的硫磺火湖裏(v14~15)。第二次的死,是指靈魂永遠的沈淪。而名字列在生命冊上得救的信徒,則要在千年國度後,進入「新天新地」。
4. 今天的回應 我們將來最終的去處與獎賞,端賴我們今生對神的態度與回應究竟如何?魯益師曾說類似的話:「罪,就是人終其一生對上帝說,離我遠遠的,不要來管我,我要繼續犯罪。」而地獄正是對他們最後的回答:你可以如其所願了!在審判台前沒有一個人能夠怪別人、怪上帝,只能怪自己在世上沒有選擇正確的來回應上帝。神對於祂所愛的兒女,就一定會管教、會修剪、會陶塑,使枝子結果子更多,將來能夠榮耀地進入永恆。基督徒不要在太過迷信世上的成功神學,而忽略了「追求天上的獎賞」。即使神真的讓我們在世上富有成功,我們也應當學習「輕看這一切如同糞土般的過眼雲煙」,而更加重看「基督為我們的至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