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 09 – 08 QT 尼希米記 5:1~13
尼希米記 5:1~13
5:1 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
5:2 有的說:「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要去得糧食度命」;
5:3 有的說:「我們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
5:4 有的說:「我們已經指著田地、葡萄園,借了錢給王納稅。
5:5 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並無力拯救,因為我們的田地、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
5:6 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
5:7 我心裏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
5:8 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
5:9 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 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
5:10 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5:11 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
5:12 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著所應許的而行。
5:13 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 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著所應許的去行。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尼 5:8 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
5:10 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5:11 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
3. 默想分享
(1)重建城牆大約從主前445年陽曆八月初開始,到陽曆十月初結束,其實真正所花的時間是52天:「以祿月二十五日,城牆修完了,共修了52天」(6:15)重建前期有「外患」,後期又出現了「內憂」。原因是參與重建城牆的百姓中,有不少家庭爆發出嚴重貧困的現象,是因為:
一、他們「兒女人口眾多,需要更多的糧食存活。」(v2)
二、「不得已只好變賣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v3)
三、又加上還要借錢納稅(v4),雪上加霜
四、不得已被迫將兒女賣為僕婢,卻根本無力償還,絕了指望(v5)
百姓中有些較為有錢的財主,竟然趁著這樣的機會貪婪大發「國難財」,他們趁機「向弟兄取利」(v7),或將弟兄的財產佔為己有,甚至將同胞當作奴隸轉賣給外邦人(v8)。尼希米聽見這些事「便甚發怒」(v6),起來「招聚大會」(v7)責備他們得罪神也得罪人:「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 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v7~8)
(2)因為按照舊約的律法 — 參《聖經綜合解讀》
一、不可取利:「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申23:19)。因為神要求百姓借貸給弟兄,目的是為了「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15:8),而不是牟利,所以不可「向弟兄取利」(v7;出22:25)。
二、保守人身自由:神不願意祂「所贖的百姓」(出15:13;6:6)再度失去自由。因此,律法規定若有窮困的以色列人賣身為奴(利25:47~49),百姓有義務「盡力贖回我們弟兄」(v8)。
三、主動幫助:律法規定:「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申15:7)。但百姓卻只見自己、不見肢體,不肯幫補窮乏的肢體,破壞了身體的合一、虧缺了神的見證,給仇敵留下了破口(v9)。
這些「貴冑和官長」(v7)對神的旨意心知肚明,所以尼希米不必講解律法,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v8)他們所犯的錯,就是明明存著貪婪的惡心「明知故犯」。於是尼希米提出解決方案:
一、將銀子與糧食借給百姓,免去利息(v10)
二、歸還弟兄所扣押的擔保品:「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將先前收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v11)
三、尼希米要求眾人在祭司面前起誓:「必照所應許的而行」(v12)
四、「抖著胸前的衣襟」(v13),是宣告咒詛,象徵起誓者若不遵守誓約,就會失去一切所有的。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這個世界的亂象,就是「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當國家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時候,其實是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的。而由上帝在以色列中所設立的制度,其實是「均富」,就是有多得的人,應當在別人的欠缺上看見自己的責任,不應當存貪婪之心想要「奪取窮人的產業」變成自己的財產,而是想盡辦法幫助窮人能夠有出路靠著勤勞工作贏回自己土地或人身的所有權,「自由」才是神的心意。舊約的「禧年」,就是宣告貧窮者得到「施恩與憐憫」,重得自由的政策。這也是我們從神白白得來的,也當白白的捨去;我們從神所得的都是「不配的憐憫與恩典」,也當向我們的弟兄姊妹如此去行!凡是塞住憐恤之心的人,也必蒙神公義無憐憫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