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 04 – 24 QT 列王紀上 9:1~9
列王紀上 9:1~9
9:1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
9:2 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
9:3 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
9:4 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9:5 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9:6 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
9:7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9:8 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9:9 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王上 9:4 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9:5 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3. 默想分享
經文背景:按照解經資料,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v1),總共用了20年時間(v10)。所羅門的王宮和聖殿很可能是一個整體,他在作王第11年8月建成了聖殿(6:38),作王第二十四年建成了自己的宮室,同時也造完了聖殿的器皿,然後才于當年七月獻殿。獻殿之後,「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v2),悅納了所羅門「所建的這殿」,並應允了所羅門的獻殿禱告(v3)。──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在獻殿禱告之後,數年後才有了本文內容。這時是勝利完成許多建築工作,所羅門王國的盛世之期。因此,這時也是所羅門受狂傲和放蕩之誘惑最多的時期。就是這時,神應允了獻殿的禱告,試圖重新挑旺所羅門對信仰的熱情。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1)v1~3神第一次向所羅門顯現時,賜給他所祈求的「智慧」;第二次向他顯現時,是應允所羅門建殿的禱告(v3、8:22~53)—「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v3)但在這裏是有一個前題的,就是君王和百姓必須專心跟從神、謹守神的吩咐。其實先前所羅門獻殿的七個禱告裏面,也都是以「百姓願意悔改,求神垂聽赦免」為前題來求神賜福。因為「立約」的雙方,都必須遵守約定,才能達成協議;在人的部份,要聽從神的話,以耶和華為他們的神、他們的父;而在神方面的責任,就是把以色列當成自己的子民,引導保護與賜福。」無奈在人的部份,以色列人不斷的背信毀約,而神卻一再守約施慈愛、恆久忍耐,等候人在管教中有「餘民」能夠悔改,使「立約」有效成立。
v4~5神要所羅門「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v4)其實大衛的一生不是完美的人,也有多次重大犯罪,可貴的是大衛總是向神「內裏誠實」,一經聖靈光照,就立刻順服、認罪悔改(詩51:7~9);並且承認自己的不配,「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4:6)。因此,神仍然稱讚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v4)。有解經學者認為所羅門在「為自己建造宮室」(7:1)的過程中,靈性已經出現了破口,已在成功的驕傲與眾妃嬪的引誘中漸漸偏離神的同在。因此,神一再提醒他的欠缺(6:12~13),第三次向他宣告:大衛之約對於所羅門是有條件的,所羅門只有效法大衛的順服,遵行神的一切吩咐、謹守神的律例典章(v4),神才會向他應驗應許大衛的話(v5)。但是,大衛之約對於大衛卻是無條件的(撒下7:16);即使所羅門不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神也照樣成就大衛之約,只是必從所羅門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11:12),換成向大衛的另一個子孫應驗。—參《聖經綜合解讀》
(2)神不但勸勉所羅門誠實順服,也警告百姓犯罪必遭的審判。百姓可能犯的罪:「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v6)這都是歷世歷代以來他
一、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v7)
二、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v7~9)
聖殿的目的,不是要百姓死守獻祭節期等宗教儀式來應付上帝,而是透過這些儀式來學習親近神、相信神、順服神,與神建立真實美好的關係。倘若聖殿變成了應付上帝的「宗教形式」,上帝寧可把它廢掉。聖殿是「萬民禱告與學習認識敬拜神的地方」,在平常生活中遵行神的話遠比獻祭儀式更加重要,神要的是「聽話與順服」的子民,從整本聖經一再印證這一個事實。
4. 今天的回應 v3「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其實神真正想要分別為聖的,不是房子,而是我們「這個人」,這才是真正有神同在的「聖殿」。當神造人,使人有「靈魂」的時候,就設計了「神能夠與人同住」的功能。既是如此,神要人保持身心靈的聖潔,成為神能夠居住的所在,這就是「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新約時代,我們因為耶穌一次的救贖,就取了「因信稱義」的地位,我們已經「蒙恩蒙福」了,接下來的一生,就是在這榮耀的身份上,不斷接受塑造與成長,活出名副其實有神兒女生命的身份來。我們不該小看自己,也不該自暴自棄,因為我們「神兒女」榮耀的身份地位,完全是耶穌的功勞,是耶穌的「恩典憐憫」,即使我們不配,但是聖靈居住我心,不斷扶持幫助,不斷管教塑造,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們在神旨意的計畫中,模成神兒子的性情。